【48812】盘点42种合同不征免征印花税状况

时间: 2024-05-18 12:31:09 |   作者: 绿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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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书立的动产生意合同(两边都不交纳,如公司与个人签定的车辆生意合同)不归于应税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方针根据:《印花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告贷合同”为根据清晰,银行业金融安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安排同意建立的其他金融安排与告贷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告贷合同,要依照告贷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核算交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应税凭据,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搬运书据和经营账簿。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则,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生意合同税目交纳印花税。

  10.会务服务合同(与租借合同需求分隔)不归于印花税罗列纳税的凭据,不贴印花。

  12.工程监理合同(民法典归于托付合同)不归于印花税罗列纳税的凭据,不贴印花。

  14.房地产企业与署理公司签定的出售署理合同不归于印花税罗列纳税的凭据,不贴印花。

  17.订单、要货单:企业之间书立的确认生意联系、清晰生意两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别的书立生意合同的,应当按规则交纳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项

  18.法令署理合同和法令咨询参谋合同不归于印花税罗列纳税的凭据,不贴印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国税地字〔1988〕25号)

  21.对房地产管理部分与个人缔结的租房合同,凡用于日子寓居的,暂免贴印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国税地字〔1988〕25号)

  22.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邮寄单据,暂免贴印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国税地字〔1988〕25号)

  23.企业与主管部分等签定的租借承包经营合同,不归于产业租借合同,不该贴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国税地字〔1988〕25号)

  24.车间、门市部、库房设置的不归于管帐核算规模或虽属管帐核算规模,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计算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则》(国税地字〔1988〕25号)

  25.法令、法规、管帐、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归于技能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能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地字〔1989〕34号)

  26.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事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借财物及购回租借财物所签定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借合同有关印花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44号)

  27.人民法院的收效法令文书,裁定安排的裁定文书,督查机关的督查文书不归于应税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分依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回收或许补偿安顿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许行政类文书,不归于应税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29.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履行计划运用的凭据,不归于应税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31.依照法令规则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安排驻华代表安排为取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据免征印花税

  33.农人、家庭农场、农人专业合作社、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许出售农产品书立的生意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34.无息或许贴息告贷合同、国际金融安排向我国供给优惠告贷书立的告贷合同免征印花税

  35.产业所有权人将产业赠与政府、校园、社会福利安排、慈悲安排书立的产权搬运书据免征印花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买卖环节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

  方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伸部分税收优惠方针履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41.选用托付告贷方法书立的告贷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告贷人,托付人不归于印花税纳税人。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42.按生意合同或许产权搬运书据税目交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拍卖人不归于印花税纳税人。

  方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方针履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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